在“王老吉”商標歸屬仲裁結果落定兩年之際,廣藥集團與加多寶的法律爭端仍未結束。5月7日晚間,王老吉所屬上市公司廣藥白雲山發佈公告,對外公佈和王老吉商標案相關情況。
  據公告,王老吉訴加多寶商標侵權索賠10億元案已獲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同時加多寶拖欠“王老吉”商標終裁費一案,也已獲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強制執行。而對於廣藥的公告,加多寶方面回應稱廣藥是“惡意製造事端,吸引眼球,誤導公眾,打壓加多寶”,並稱“保留對其巨額索賠的權利”。而雙方爭議之中,此前曾喧囂一時的“備案協議”再度浮出水面,成為爭端焦點。
  5月8日,對於廣藥的公告,加多寶方面回應稱:“事情已經過去近兩年,廣藥再次挑唆,其目的就是為了惡意製造事端,吸引眼球,誤導公眾,打壓加多寶。”加多寶稱,廣藥對該公司造成侵權,“我司保留對其巨額索賠的權利。”
  加多寶方面表示,2003年5月2日雙方簽訂的《商標許可協議》明確載明,商標許可期限至2013年1月19日,該協議已在商標局有效備案。據此,“我司紅罐涼茶產品不構成侵權,反而,廣藥在獨家許可我司商標使用期間,又另行許可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生產銷售王老吉紅罐涼茶,構成了對我司的侵權,我司保留對其巨額索賠的權利。”
  2012年7月13日,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關於撤銷王老吉仲裁結果的申請。此後,就終裁結果上訴失敗的加多寶召開媒體說明會,向媒體出具一份之前未公佈過的《商標許可協議》,顯示其生產和銷售紅罐、瓶裝王老吉的權利期限為從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
  加多寶方面強調,這份新證據獨立於此前被判無效的兩份合同。2012年8月4日,加多寶曾表示,已於2012年6月1日向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並於7月31日獲受理。但該仲裁立案至今將近兩年,仍未有仲裁結果作出。
  針對加多寶的言論,王老吉相關案件代理律師表示,加多寶後來出具的商標許可協議落款日期為2003年5月2日,是雙方對《“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的履行,是一份用於備案的文件,其本身並不是一個獨立的合同。伴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終局裁定此前兩份協議無效,作為履行該兩協議的備案行為也應當予以撤銷,加多寶更無權根據《備案協議》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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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本頁責編:彭曉楓  (原標題:"涼茶大戰"又開戰 "備案協議"又成爭議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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