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辛均慶 通訊員/任宣)省人大農村農業委員會6月3日公佈並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的《廣東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明確,颱風黃色以上或者暴雨紅色預警信號生效期間,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應當停課。其間,未啟程上學的學生不必到校上課;在校學生(含校車上、寄宿)應服從校方安排,校方保障在校學生的安全;上學、放學途中的學生應就近到安全場所暫避。
  草案還規定,颱風黃色以上或者暴雨紅色預警信號生效期間,除必需崗位的工作人員外,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地點、工作性質、防災避災需要等情況允許其他工作人員推遲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安排停工,併為在崗工作人員以及因天氣原因滯留單位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避風避雨措施。工作人員停工期間,其工資福利待遇不受影響。
  “劃定氣象災害風險區域”是草案的一大亮點。草案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氣象主管機構和有關部門,定期開展氣象災害普查,建立氣象災害數據庫,進行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劃定氣象災害風險區域並向社會公佈。
  同時,氣象災害風險區域內的單位應當將氣象災害防禦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氣象災害隱患排查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氣象災害風險區域,統一規劃設置加密氣象觀測站、移動氣象災害監測設施,完善氣象災害自動監測網點。
  社會各界人士可將修改意見於6月20日前寄至廣東省人大農村農業委員會(地址:廣州市中山一路,郵編:510080),電子郵箱:nwb@gdrd.cn,傳真:020—37866836。  (原標題:遇暴雨紅色預警 中小學幼兒園停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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